6月11日,据北京市计划委透漏,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禁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看法》。今后执法部门发明违法建设后,可直接转交由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履行强迫拆除,而不再经由法院裁决并履行强拆。同时,包含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向违建供给服务。
市计划委委员孙卫对记者介绍说,“按照以前的流程,查处部门必须先向违建单位或个人下发停工通知书和拆除通知书,拒不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请裁定,裁定后还需要必定周期后才干履行。如果对方提出上诉,还要重新裁定。最长时间能够达到十个月。很多时候,在强拆履行前违建都建起来了,此时再拆就更难了。”
就此,接收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强拆权利跳开司法程序,并直接赋予区县政府,客观上有利于行政执法的快速便捷,有助于及时禁止违建行动,但需要把握好怎样界定违章、违法建筑,并严格按照相干请求予以拆除。长远来看,建立以保障居民住宅、保护国民私有权为立足点的有关拆迁、违建的专门法律文件是杜绝违建行动的最终解决渠道。
如何界定违建是核心要害
“对于已经明白界定为违法建设的建筑,跳开司法程序并由区县政府进行强迫拆除,客观上有助于及时禁止违建行动的产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收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现,如何对建筑物本身进行清楚明白的界定是核心要害所在。
“如果产生对强拆对象认定错误的情况,就会对国民的自身合法权益构成侵害,需要执法和相干部门予以重点关注。”汪玉凯强调,对违法建筑物本身进行科学的界定,并形成制度性的请求是非常要害的。
对此,中央党校政法部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也对本报记者表现,正确界定违法建筑物本身是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迫拆除的重要前提,也是全部执法过程中最难的环节。
“首先需要以文件的情势对违章、违法建筑的种类予以界定。谁有权拆除和通过什么方法拆除都是需要重点明白的。是否需要进行听证也需要明白。”林 强调,要通过明白的规定以及清楚的政策来避免执法过程中可能呈现的瑕疵与漏洞。
法律介入是最终解决渠道
对于屡禁不止的违法建设,从源头上予以禁止需要采用怎样的方法予以解决?林 认为,通过司法方法,纳入法律轨道是解决的基本。
“新的法律文件的立足点应当是保护国民的住宅与私有权。”林 认为,关于违章建筑可以有专门的法律文件,对任一违章建筑要有确实界定。
对此,汪玉凯也认为,通过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法律文件对违法建筑予以界定,同时政府也需要通过具体的履行措施保障法律文件的正确落实。
林 认为,政府做足自身工作的同时,通过举办居民听证,让大众自己说出哪些建筑是违章、违法的建筑也是缓解抵触的有效方法。
“政府需要综合多方看法,从建筑的非法性、不合理性、拆除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这样拆除起来就不会存在过多阻力。”林 强调,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不要变成单纯拆除国民私人住宅的行动,进而引发新一轮的强迫拆迁,甚至造成政府违法行动的产生。
“这需要政府多部门共同努力,配合法律制度的完善,最终杜绝违章、违法建设的产生。”林 说。
强拆工作履行问责制
目前北京违法建设重要分两类:一种是属于有证的违法建设,其中包含在审批过程中就开端建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增加面积、加层等;另外一种则是基本没有得到任何审批,建设方就开端私搭乱建,这种情况在乡镇比较常见。
据懂得,此次建立的禁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其中除了计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将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联动拆除外,区县政府也以签订义务书的情势承担了具体工作,发明的违建将由区县负责直接拆,拆除不力的区县将被问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