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领导看法》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艰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被断定为解决“夹心层”住房艰苦的有效道路。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能享受廉租房和经济实用房,游离于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艰苦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将成为公租房的重要受益者。
毋庸讳言,公租房制度是一部“好经”,在国外很多国家皆已成为解决弱势群体住房艰苦问题的重要道路之一。相比于廉租房,公租房基础能够保持自身运转,需要的政府财政投入相对较少;而相比于经适房,循环应用的公租房,受益群体自然更为广泛,只租不卖也有利于减少腐败的机率。但是,公租房说到底亦不过是房地产市场政府补贴型“价格多轨制”实践的一种,类似“经济实用房毕竟经济实用了谁”的质疑,在公租房身上其实同样可能存在。
公租房这部“好经”会否被念歪,人们首先担心的是处所政府的积极性。确实,廉租房建设缓慢的例子已经摆在眼前,公租房在短期内的供给量恐怕不会很大。在“土地财政”的主导下,考虑到土地资源的金贵,尤其是公租房可能对房价造成的下跌影响,政府部门建设公租房的动力可能会存在不足;倘若政府部门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推动本地公租房建设,那么再好的制度也难以真正施展效用。
保障住房政策不向非户籍人口开放,是现有住房保障制度的共同短板。当前情况下,非常有限的公租房资源能在多大程度上向外来人口开放,尚是一个含混不明的大问号。《领导看法》只是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固职业并在城市居住必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给范畴。显然,此处所谓“有条件地区”,重要应是就公租房的供需市场状态而言。因此对外来人口来说,“有条件地区”的说法,实际已将外来人口享受公租房列为了受益序列的最末端。
尽管如此,在公租房所面临的公平挑衅中,外来人口不能公平享受公租房,并不算最严重。众所周知,大众,对新保障性住房政策向来是警惕的,太多前车之鉴的经历让他们不得不担心,以增进自身福利名义实行的新优惠,可能再次沦为相干利益群体的盘中餐。经适房成领导干部福利房,限价房成单位内部定向销售房,所有充满腐败与掠夺的实践,一再清楚无误地告诉我们:分配公平是任何保障性住房政策必须首先解决的最要害问题,公租房亦不例外。不难想见,倒腾公租房,做公租房的二房东,必定是一件无本万利的好差事,至于低价住公租房的便宜,则更是不占白不占。
无论是从国外实践经历,还是根据经济学理论分析,现在就想评价公租房制度的好坏,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分配公平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好,那么,无论经适房还是限价房,无论廉租房还是公租房,最后都可能是特权房、关系房和腐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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