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条”解读之民生政策
中职教育逐步免费
校舍工程收费全免
我省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2年前,对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
同时加大教育收费规范力度,严禁违规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逐步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和高校收费管理,规范各类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鼓励降低或取消高中阶段择校费。
基本药价动态调整
或设立药事服务费
我省将深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结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政府定价范围,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设立药事服务费及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
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的动态监测,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加强政府定价药品成本调查,完善药品定价机制,逐步推行对医疗机构销售高价药实行低差率、低价药实行高差率的差别加价政策。
研究限价房定价法
建廉租房免配套费
我省还将完善住房价格政策,物价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限价房价格政策,支持限价房开发建设;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规划、人防、消防等收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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