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应该负责 ”漫画/赵文涛
纵深一百多米的“蘑菇洞”,在开挖过程中突然遭遇软土层塌方,一名施工人员被“活埋”在洞中身亡。事发后,被埋工人的家属将“雇主”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一场颇具争议的赔偿官司就此开审……
山洞塌方
男子施工被活埋
刘华海(化名)是平阴当地农民,农闲时节,刘某从事着一个特殊的行当——“开山工”,专门为当地蘑菇种植户在陡峭的山头上开凿纵深达一百多米的山洞,用于蘑菇养殖。这是一种没有技术含量的纯体力劳动,本来没有太大的风险,可对于刘华海而言,却因此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今年6月份,刘华海和朋友们一起承接当地一名蘑菇养殖户李平(化名)的活,负责为其开挖一个纵深达一百余米的蘑菇洞。在开工前,双方口头约定了挖洞的地点、规格及计算报酬的方法后,便开始草草施工。
6月21日,当刘华海等人在洞中施工时,在挖掘过程中发现由于地形变化蘑菇洞在挖掘过程中遇到软土层,基本上没有地质经验的刘华海和雇主李平在简单的商议后,做出了决定——临时改变蘑菇洞的挖掘方向。
这是一个危险的决定,就在他们改变挖掘方向后,施工不到十几分钟,土洞的土层突然变浅,发生了塌方,刘华海在塌方过程中被活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雇用还是承揽
双方各执一词
事发后,刘华海的家属随即将李平告上法庭,要求数十万的巨额赔偿金。
审理此案的,是平阴县法院东阿法庭的王童峰法官,他告诉记者,刘华海的家属认为,刘华海是接受李平的指派挖掘山洞,工作期间接受李平的管理,并由其按照工程量支付工资,双方是雇用关系,李平作为雇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在刘华海的家属提出这一要求后,李平随后也提出了质疑,认为自己是将挖洞的这一工程承包给了刘华海,完工后按照挖掘的工程量给付报酬,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属于雇用关系,而是应属于承揽关系。”王童峰法官告诉记者,在李平看来,造成事故,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截然不同的说法让案件的审理陷入僵局,因为王童峰知道,双方劳动关系定性,将直接关系到最终的责任和赔偿,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是雇用关系,作为雇主的李平理应担责,但如果双方是承揽关系,承揽此项工程的刘华海就要为自己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承担不利后果了。
调查走访
法官揭开行业“潜规则”
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是雇用还是承揽呢?要想弄明白这一问题,就不得不对“开山工”这一特殊的行当做深入的了解。为此,王童峰法官在案件调查阶段多次走访当地多名从事该行业的开山工后发现,这个行当中其实有一个“潜规则”。
“在当地,开挖蘑菇洞时,养殖户一般在找到‘开山工’后按照挖掘土洞的长度计算报酬,给付施工者,然后由施工者自行分配。”王童峰法官告诉记者,在当地从事开山工的人较多,死者刘华海是其中的一支队伍,刘华海和自己的工友在施工过程中,都是自行携带工具,上下班的时间自行掌握。按照以往惯例,是由刘华海按照挖掘的工程量与养殖户进行结算后,再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出工时间折算后,与工友进行结算分配。
了解到行业内的这一规则后,案件啥定性,王童峰法官心里“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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