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济宁市审计局对济宁市全民体育健身广场项目(不包括游泳馆、健身馆及网羽中心三个BT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济宁市全民体育健身广场位于市区共青团路西侧、长青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3公顷,主要包括主馆改造、室外运动场地、广场及地下车库,为集竞技比赛、体育健身、运动休闲、绿化、美化于一体的多功能性全民健身广场。该项目由济宁市全民体育健身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经公开招标由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施工,上海道元建筑设计公司、济宁市景昊园林院设计,山东三强建设公司监理。该项目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竣工启用。
审计核实,该项目总造价20598.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16871.51万元(主馆改造7496.09万元、地下停车场4467.14万元、室外运动场地1329.96万元、广场景观及铺装1396.54万元、广场绿化756.50万元、送配电746.44万元、给排水管道678.84万元),拆迁补偿费2133.47万元,设计监理及其他规费1212.73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家具设备380.8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济宁市全民体育健身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克服种种困难,强化责任和措施,认真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下转A2版)
(上接A1版)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保证了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济宁赛区的顺利进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账务清晰。但审计中也发现施工单位提报工程结算不实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提报工程结算不实。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共提报工程结算197069760.74元,审定工程结算值168715128.07元,审减28354632.67元,综合审减率14.39%。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济宁市全民体育健身广场工程建设指挥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按审定值与施工单位进行了工程结算,并表示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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