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 盖鸣霆)
9月8日上午,记者从济宁市节能预警调控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将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多家企业和电厂分别进行限电、限产,限电比例最高达50%。
我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从9月6日起对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的7家企业和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家企业进行限电,限电比例按8月份实际日均用电量的比例50%进行限电;从9月6日起,按照Ⅱ级节能预警调控限电方案,对一类限电的5家企业按2010年8月平均日用电量的30%进行限电、对20家二类限电企业按2010年8月平均日用电量的20%进行限电;对1至7月份超发电量计划及济宁市技能预警限电方案所列高耗能企业电厂进行限产,限产企业电厂从8月30日起按装机容量的50%限产,为期两个月。所有限电、限产的企业所涉及的县市区,须从指令下达之日起,每周五下午17时前,将本周实施节能调控限产、限电情况,以县指挥部的名义书面报送济宁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
据悉,我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之所以会出“重拳”治理未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其根本目的就在于扭转我市节能减排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进而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实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