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9日讯(记者 刘守善)近日,济宁市12个县级规划,139个乡镇级规划全部通过省、市政府批准实施,标志着济宁市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已全面完成。
通过规划编制,济宁市到2020年将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8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243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86451公顷。本轮规划修编,科学安排规划期内各业用地规模布局,合理划定土地利用分区,进—步优化了全市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为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市、县级规划属于区域规划的范畴,具有规划指导作用,政策、规划目标、区域结构性布局框架等内容是下—级规划的编制依据,是土地审批和监管的依据。乡级规划是政府进行农用地转用的直接依据,即所有的土地使用者应该依据乡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同时也是政府组织具体土地利用项目实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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