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枣庄仲裁委员会举行了“首席仲裁员”聘任仪式,公布了首批聘任的17名首席仲裁员并颁发了“首席仲裁员”证书。至此,“首席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在枣庄正式实施。
2008年以来,枣庄仲裁进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时期,连续三年的平均增长率已超过65%,超过全国仲裁案件增长速度15个百分点。为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枣庄仲裁委员会推出了“首席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填补了仲裁员管理制度的一项空白。
枣庄仲裁委赋予“首席仲裁员”特殊的权利、要求,建立“明、评、审”三项考核举措,不断扩展“首席仲裁员”制度的内涵。一方面,“首席仲裁员”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水平,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中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首席仲裁员”可以在城市转型的各个领域扮演不同的角色。既可充当法制宣传员的角色,也能充当调解员的角色,为推动城市转型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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