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29日热线消息(记者 晋森通讯员唐秀利)为了索要欠款,段某竟召集朋友将欠债人高某非法拘禁十余天o近日,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对段某等五人作出判决o
高某欠段某货款27万元,后来高某离开了鱼台县o今年5月,段某在北京发现高某后,安排内侄刘某抓住高某,并纠集另外三人对高某看管o
法院一审认为,刘某、段某等人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属于共同犯罪,根据每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其他三人则给予管制的处罚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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