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山东省济宁市老龄委获悉,济宁目前有百岁老人296人,60岁以上老人116多万人,老年人口每年以3.7%的速度递增。
近年来,济宁不断推进老龄事业与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龄事业取得新发展。各级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加大投入,7个县(市、区)设立了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总额达到了3062万元,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县的39个乡镇51.88万农村适龄人口参加了新农保。目前,12万多名城镇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1294元,13.3万名农村老年人领取到不低于每月55元的养老金。
不断完善贫困、孤寡老年人救助制度,对患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和年龄在70岁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年人均不低于300元的补贴,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救助标准;把医疗救助范围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对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实行医前救助,年平均发放医疗救助金4000多万元。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目前,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57万人,参保率94.5%;参合农民达596.95万人,参合率97.23%。自2009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出资800多万元,为全市1.5万多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养老补贴600元。目前,全市有中区、任城、兖州、邹城、微山、嘉祥、高新区、北湖区八个县市区、523个村居,分别为高龄老年人发放30至200元的养老补贴,81379人享受到养老补贴,发放金额每年达6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