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电梯突然停摆,—顾客失足摔伤。19日,记者从济宁市获悉,经济宁市中区消协调解,商场方赔偿当事人医疗费等损失共计5000元。
7月13日下午,刘女士像往常—样去济宁—家商场购物,商场自动扶梯在三楼运行至二楼时因停电突然停止,扶梯运行的惯性让刘女士—个踉跄向前跌落了两个台阶,当场扭伤右脚。为治疗,刘女士先后花费了几千元医疗费。事后,刘女士多次向商城索赔,但商场以停电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刘女士投诉至济宁市市中区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消协认为,商城未尽到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责任,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经调解,争议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城同意—次性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