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感言:对困难和弱势群体的态度与救助水平,是对一个地方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最好检验。回首“十一五”我们不难发现,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与我市的经济同步快速发展。这是我们这座城市更加成熟、更加美丽的重要标志——礼用尚和,义重如山,才是真正的礼义之邦。
“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把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连年列入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救助制度,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为主体,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制度相配套,慈善事业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的医疗救助和农村低保工作先后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
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为了使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我市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0%至25%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40%至50%确定,从机制上保证了保障标准调整的科学规范。自2006年以来,连续5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两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至2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至15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和1680元,21.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1.9万名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建立了孤儿、城镇散居“三无”老人福利补贴制度,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城镇散居“三无”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福利补贴500元。
创新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针对城乡居民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委、市政府把建立覆盖城乡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机制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实事来抓。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济宁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2009年,又对医疗救助制度作了调整完善,探索了零起付救助、医前救助、限额资金救助、二次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政策优惠减免、单病种救助七项救助措施,搭建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建立了按照城乡居民人口每人每年1.5至5元的标准安排救助资金预算的资金保障机制,形成了与基本医疗保险无缝对接、城乡一体、递进式、多层次的医疗救助体系。该制度实行以来,投入救助资金6132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7万人次,有效缓解了困难居民的看病难。
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
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2007年,我市把灾区恢复重建和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相结合,提出“到2010年基本消灭农村土坯房”的工作目标。2007年以来,市政府连年将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对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下转A4版)
市区鸿瑞小区经济适用房认购现场。
■记者 杨国庆 摄
(上接A1版)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贫困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受灾家庭,市、县财政每户资助资金1.2万元,资助他们进行危房改造,房屋建设标准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一般在50平方米左右。四年来,全市投入财政资金2.5亿元,资助1.3万户农村贫困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新建住房4万多间、74万平方米,贫困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增强了防灾、减灾和抗灾的能力,被群众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加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搭建为民解困平台
我市坚持把社会救助制度机制创新和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推进,2009年在全省第一次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立项设计、土地征用、规费减免、资金扶持等十项推进措施,开辟了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绿色通道”。投资2亿元,建设了占地110亩、床位1200张、集城市“三无”对象收养、孤残儿童收养、智障残疾人收养、重点优抚对象休养、社会老年人代养、老年人康复医疗保健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实施“县级福利中心建设计划”,目前,全市3市7县中已有曲阜、泗水、邹城、鱼台、嘉祥、梁山等6个县市建有福利服务中心,其余4个县市正在规划建设。到2012年,每个县市均可建成一所集优抚保障、孤老供养、孤儿养育、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大力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全市各级累计投入2.08亿元,将全市乡镇敬老院全部实施了改扩建,83%的敬老院达到省级标准,集中供养率达到79%,居全省前列。投入2600万元,连续两年实施了“乡镇敬老院温暖工程”,全市乡镇敬老院全部实现了集中供暖。市社会救助中心、流浪儿保中心、第一和第二救助站迁建、市县救灾仓库等,都被纳入市社会事业重点工程项目。
建立社会救助“黄皮书”制度
提供强力资金支撑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资金保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的核心和命脉来抓,在市、县、乡三级建立了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制度(简称“黄皮书”制度),实现了社会救助资金预算的制度化、规范化。
每年编制预算前,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状况进行调查,预测需要救助的人数和资金数额,本着按需列支、留有余地的原则拟定预算执行书草案。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书草案形成后,由乡镇(街道)、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加盖政府公章,逐级上报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各县市区预算执行书以及市直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方案汇总,形成全市年度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书,报市政府批准,每年按规定程序印发执行。社会救助“黄皮书”由财政、民政部门具体实施,财政部门及时将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拨付到位,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黄皮书”制度的建立,使社会救助资金由计划变成了制度,由弹性支出变成了刚性支出。全市各项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到2010年达到3.89亿元,比建制之初增长了7倍多。
在为政府救助拾遗补缺中提升公信力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救助的重要补充。近年来,我市始终把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加大扶持、引导和指导力度,使慈善事业始终保持了旺盛的发展活力。市慈善总会成立五年来,社会公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慈善捐赠总额逐年成倍增长,受助困难群众不断扩大。市慈善总会先后荣获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中华慈善先进机构奖、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连年被评为全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国际慈善论坛在我市成功举办。
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151个乡镇(街道)、6398个村居(社区)建立了慈善组织,57个企业建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建立慈善捐赠服务中心 (站点)6271处,慈善义工中心 (站点)3989处,慈善连锁超市99处,乡镇和村居慈善互助基金促进会3070个,基本实现了慈善组织的城乡全覆盖,为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搭建了平台。制定了以《章程》为核心的3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印发了《全市基层慈善组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明确了基层慈善组织示范点建设标准,为全市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市特色的慈善募捐工作格局,探索了善款募集新路子,全市善款募集数量逐年翻番,历年“慈心一日捐”善款募集量都位居全省前列。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募集慈善资金4.13亿元,设立慈善冠名基金150个,基金总额达7.59亿元。全市形成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救助项目,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六大慈善救助工程累计投入慈善救助款物2.43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2.04万人 (户),“慈善大篷车下乡送温暖”和“慈善大病医疗基金救助”项目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济宁慈善全公开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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