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山东省济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题培训班在运河宾馆举行。据悉,该市三个县(市)试点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药品平均价格下降了一半左右,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1500多万元。按照要求,明年1月1日起,该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培训班上,济宁市三个试点县(市)分别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兖州市在7个镇卫生院先行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截至10月底,镇卫生院门诊人次较去年增长15.6%,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2%;邹城市14个镇卫生院和3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制度实施以来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0%左右,实际每月让利群众120多万元;微山县16处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接诊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近26%,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下降38.5%。
按照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济宁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前该市正组织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机构数量、人员配备、药品品种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排查,为制度实施提供依据。
济宁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同时,该市还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医环境和医疗服务水平建设,并研究制定乡镇医院医疗队伍的建设方案,吸引、招聘更多更优秀的医务人员。同时,将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建设,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高建璋 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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