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2月23日讯(记者 韩峰 通讯员 杨殿生)针对近期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的文件精神,我市在前期向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00元一次性价格补贴的基础上,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再向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每人发放100元的一次性价格补贴,向城镇优抚对象每人发放200元的一次性价格补贴。
据了解,此次价格补贴投入资金2458余万元,将惠及239861名困难群众,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民政、财政、物价等部门将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一次性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在12月底前,将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的一次性价格补贴全部通过银行存折直接发放到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补贴直接拨付到乡镇敬老院,切实保障他们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到今年年底,全市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3459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2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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