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康复救助,目前已救助了30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救助目标。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济宁市有残疾人48.05万人,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有3.08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6.4%。这类患者需要终生服药来稳定病情,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他们没有能力长期服药,不少患者反复发病,不仅失去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而且治疗、监护和管理的难度增大。
今年年初,济宁市政府确定实施“万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从今年起连续三年为1000名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3个月免费住院救助,为9000名贫困轻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一年救助。年内济宁市残联计划为300名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3个月免费住院救助,为2700名贫困轻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一年救助。截止到目前,济宁市残联已救助了30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
济宁市建立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将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免费住院3个月救助补偿标准为3600元/人/次,免费服药救助补偿标准为450元/人/年,目前济宁市县两级财政已投入230万元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济宁市还在全省率先将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重性精神残疾人门诊服药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慢性病报销补偿范围。(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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