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青年文明号创建制度、拓展创建领域、深化创建内涵,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提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和创新创效能力,共青团济宁市市中区委决定命名表彰一批2010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
据了解,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或“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皆可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为: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特殊行业可放宽至50%)以上,负责人中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具体实施措施和区级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都应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信用、质量、安全、效益的观念。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并取得较好的人才、经济和社会效益,其经济效益、管理水平、职工素质在本地、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和“青年文明号诚信中区”行动,全体成员熟悉并认真履行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服务承诺内容。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一助一”活动,对下岗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学生或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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