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日上午,面对记者的采访,张某表示对不起死者及其家属。
一司机撞人致死后趁夜色逃逸,经过激烈思想斗争,事发后又到交警部门自首。可他仍然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拘留,并在拘留所内迎来新的一年。
5日上午,济宁交警四大队事故股刘曙光股长告诉记者,2010年12月25日18时许,事故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任城区任兴路李营镇时庄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被撞死,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过初步现场勘查,除了一点车辆前保险杠外包的撞击碎片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刘曙光说,老太太被撞后当场死亡,且事发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事发路段又没有监控探头,而且经过现场摸排走访,没有找到目击证人,给破案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刘曙光介绍,经过一夜的摸排,民警并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事发后的第二天,办案民警再次来到现场进行仔细勘查,仍然一无所获。民警不得不将破案重点转移到确定肇事车型上来。经过近两天走访汽车维修厂、4S店等地方,进行无数次的比对,民警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黑色江淮瑞鹰越野车。经过查询销售记录,民警发现济宁市目前有300多辆这种车。
经过案情分析,民警认为,由于任兴路刚修通,知道能通行的人还不是很多,所以肇事司机应该对该路段较为熟悉。最后,民警把车辆排查重点放在了事发现场附近的乡镇。在排查到10多辆车的时候,一位姓张的司机引起民警的注意,“我们再去找他之前,约好了时间和地点,但等我们民警到了之后,却没有发现张某的影子。”刘曙光说,民警随即把张某作为重点嫌疑对象,并把张某的车暂扣至交警队,并电话通知张某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
12月28日,办案民警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称是张某的朋友,承认张某就是肇事者,并称张某会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12月29日,张某来到交警四大队自首。
根据张某供述,事发时他沿任兴路自西向东行驶,当时车速在70公里/小时,当行至事故现场时,猛然发现车前方2米远处出现一个人,他来不及刹车直接撞了上去,致使老太太当场身亡。事发后,由于害怕,张某当场逃逸,在经过三天多的激烈思想斗争后,还是决定投案自首。 交警释法
肇事逃逸其实对肇事方最不利
济宁交警四大队事故股股长刘曙光表示,每一起肇事逃逸案都伴随着一些原因,比如酒后或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事故太严重将影响前途、无力赔偿等,但肇事逃逸是对肇事方最不利的一种方式。比如,张某开车造成事故,从责任判定来说,他不一定负全责,但他逃逸,则事故全部责任由他承担。 张某逃逸时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抱着侥幸心理,但无论发生多么严重的车祸,当事人都不能逃离现场,而应该立刻报警、立刻帮助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等待交警来现场处理事故。
对话案中人肇事司机张某:
“我对不起死者和她的家属”
5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拘留所内见到了肇事司机张某,并和他进行了简单的对话。
记者:你开车多长时间了,有驾驶证吗?
张某:我的车刚买了有两个多月,驾驶证才领了一个多星期,没想到出事了。
记者:撞人后,为什么要跑呢?
张某:当时我开车是靠着路中间的花坛走的,想着应该没事,车速就有点快,走到事发地点的时候,她(死者)突然就出来了,离车也就两米远的距离,已经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了,就直接撞了上去。当时自己也被吓蒙了,特别紧张,想着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吧。
记者:在逃逸后,你为什么又想着自首呢?
张某: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三天没睡一个安稳觉……我现在想着怎么赔偿死者家属,现在家里人已经去凑钱了,实在不行就贷款赔偿……
记者:你现在能面对自己的行为吗?
张某:(张用双手捂住脸,久久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叹口气说)这时候说什么都晚了。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她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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