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城市工商局根据浙江天能集团公司的举报,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工商执法人员在本市一家生产企业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标有 “天丫能”商标,而 “丫”字为白色,极不醒目, “天能”二字为红色,耀眼夺目,且成品电池的外包装设计也明显参照了天能集团公司电池产品的外包装,极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天能”品牌电池,达到鱼龙混杂、蒙骗消费者的目的。工商执法人员在涉案现场发现已成品包装成箱的 “天丫能”电池有200箱,每箱电池4块,未包装的成品电池有1000块,产品包装箱共有2000个。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该企业涉嫌侵犯天能集团公司商标专用权,工商执法人员对涉嫌产品依法予以查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