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济宁讯(通讯员 刘继华)笔者从梁山县获悉,梁山县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集中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使“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梁山县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把查处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列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
据了解,梁山县这次集中活动以全县所有生猪、肉(奶)牛、肉羊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厂,各类学校、机关、企业公共食堂及宾馆酒店等餐饮行业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强溯源管理,加大抽检力度,全面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行为。该县规定,对所有问题案件,都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到位,并将使用、销售、屠宰含有“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养殖户、屠宰厂、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黑名单”上的养殖户三年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扶持项目。该县还规定,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力度大、效果好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举报“瘦肉精”案件并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相应奖励;对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瘦肉精”案件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玩忽职守、疏于监管,多次出现“瘦肉精”案件及造成“瘦肉精”中毒事件的,追究所在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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