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梁山县坚持“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注重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在求质量、重实效上下功夫,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着眼选优配强村级班子,严把选人关口,拓宽选人渠道。除要求村“两委”成员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努力达到“三高三强”外,还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明确提出了不宜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表现。积极拓宽选人渠道,分别制定印发了支持鼓励离岗退休人员参选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妇女干部、农村团支部书记依法参选村“两委”成员的《意见》,努力选出一批高素质的村“两委”干部。对离岗退休干部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除享受原有各项待遇外,同时享受村党组织书记补贴待遇;对大学生村干部当选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并经考核优秀的,优先作为乡镇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在招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充分调动参选人员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和性别结构,通过换届“换”出活力、“换”出战斗力。
二、着眼选出优秀干部,积极营造公平竞选环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员、现任村“两委”成员、参与竞争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普通党员、新当选村“两委”成员和退出村班子人员全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严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适时填写承诺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县、乡换届办公室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接访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畅通举报渠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及时疏导优化换届工作环境。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限时办结。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分别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和维护换届工作的文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起到积极的约束作用,确保了参选人员公平竞争。
三、着眼整合发展优势,积极推进行政村合并,努力拓展换届成果。为有效促进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推进农村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村合,按照“规模组大、实力组强、班子组优、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关系理顺”的要求,原则上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全部进行合并。坚持“两个维护”,即维护好村干部切身利益,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五个不变”,即自然村村名不变、原建制村土地、河滩、林地等自然资源隶属权不变,原建制村债权债务和农机、电力、水利等服务设施及公共房屋、道路、树木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不变;原建制村财务核算方式不变。坚持与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社区建设、城镇规划建设等相结合,充分考虑各村现有规模、特色产业发展状况、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因素,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有效促进了村庄合并工作顺利进行。
四、着眼强化有效领导,实行换届质量包保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与包保农村“六大工程” 相衔接,成立了15个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全部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县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县委常委每人包一个乡镇,联系一个强村、一个难点村。目前,各级领导干部共建立联系点339个。结合开展“城乡联建创五好”活动,全县每名科级干部联系一个村,实现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干部联系点覆盖所有行政村。将换届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指导不力或不依法办事而造成换届质量较差、影响稳定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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