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停车位变得越来越抢手。最近几天,因为停车位的问题,济宁永泰新景湾小区的业主和小区物业闹得不可开交。
2011年3月,济宁永泰 新景湾物业管理处对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整顿管理,划定停车位租赁给业主,地上固定停车位费用为每月90元,带锁具的停车位每月为120元。为了便于停车,不少车主向物业公司交纳了停车管理费用。
该小区业主们认为,小区里的公共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共道路上的停车位收费问题应该通过大多数业主同意才行。
随后记者来到了永泰新景湾物业管理处,这里的王主任解释说,业主在入住时和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永泰新景湾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上注明“小轿车地面停车管理费每月每辆120元”。 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根据这一规定和小区的实际管理造价,物业公司开始收取车辆管理费。
对于收取的停车管理费,物业公司表示这部分费用,还是用于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支出,为广大的业主服务,接受业主监督。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济宁市鼓励物业公司制定前期服务管理协议。居民如果签订了相关协议也就意味着认可了相关的收费标准。对于小区停车费价格的制定监督,济宁市物价部门目前并没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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