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201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据介绍,这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的补助范围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垃圾运输车辆、保洁工具等垃圾处理设备购置,垃圾中转站、垃圾提升设备等设施建设;行政村(居委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运输车辆、保洁员服装、人力三轮车等保洁设备购置;行政村(居委会)保洁员劳务报酬。
通过市级财政支持,今年,济宁市将加快一批县级处理场、乡镇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做好村庄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和垃圾桶的配备工作。同时,加强环卫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乡镇环卫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充实乡镇驻地保洁队伍,在各村普遍配备1—2名专职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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