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充装设备。
近日,济宁市质监局“12365”投诉中心接群众投诉称,汶上县一无资质氧气站正在进行氧气气瓶的充装活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该局稽查局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迅速到达该氧气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向气瓶内充装氧气,现场发现氧气充装设备一套,正在运行中。经调查,该公司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擅自进行氧气气瓶的充装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为此,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氧气充装站进行了查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贾洪梅 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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