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召开了由管区包保领导、各管区书记、包村干部、各村负责人,以及卫生院负责人共同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转发了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报销补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确保顺利完成新农合筹资和报销补偿工作。
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标语、宣传栏、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的宣传功效,积极宣传2011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行的新的筹资标准、补偿模式,以及住院补偿和非住院补偿的诸多细节问题,尤其是进一步明确界定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农合相关规定的知晓率。
三是强化督导,健全制度。抽调劳保所、纪委、督查室等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督导工作小组,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进行限时督导。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积极推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目录外用药和诊疗告知制度、住院平均医药费用通报和警示告诫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对就诊费用的审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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