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8日,邹城市“二月二”峄山古会在邹城市峄山风景区隆重举行。此次活动规模大,参与人数多,大队以此为契机,组织民警会同峄山派出所开展亮剑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大队按照公安部《关于坚决贯彻公安部“2.23”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春耕农资等三类犯罪的通知》及省厅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三假”犯罪的通知》精神,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抗旱春耕农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等商品,以及其他制售假冒伪劣知名品牌商品等三类犯罪作为宣传重点,采取设立宣传台、发放法律法规资料、识假辩假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揭示该类犯罪的特点、规律,宣讲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等常识,并向群众传授“索证书、要发票”等自我保护方法。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亮剑行动的了解,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营造了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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