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济宁市节能办获悉,“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上年同期降低4.38%,五年累计下降23.0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市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降低23%,被列为“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目标。五年来,全市上下把节能降耗作为调结构、转变方式、促发展的重要抓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十一五”济宁GDP年均增长14.45%,而能源消耗年均仅增长8.6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9.4%,工业以年均7.9%的能源消耗增长支撑了增加值17.7%的增长。
二是扭转了济宁工业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攀升的势头。“十五”后三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上升了9.9%,而“十一五”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23%,由2005年的1.71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1.31吨标准煤,五年累计节约968.7万吨标准煤。
三是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和节能技术进步的提升。2010年全市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突破了千亿元大关,首次超过了能源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2009年增长27.3%,占规模工业产值的比重提高了2.4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达到了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了34.1%,同比提升了1个百分点。五年间共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500余项,累计投资600多亿元,实现节能量500多万吨标准煤。
四是淘汰落后产能为完成节能降耗指标奠定了基础。市政府通过与县市区签订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连续下发两批淘汰落后产能行动计划,五年间共爆破拆除小火电69万千瓦、立窑水泥383.9万吨、钢铁铁合金17.1万吨、焦炭42.7万吨、麦草生产线21万吨、平板玻璃470万重量箱,可节约标准煤316.9万吨。
五是严把项目准入、依法节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济宁2010年对273个用能较高的项目全部进行了能评,其中否决年用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就达到32个。对7家企业实行了惩罚性电价、12户企业实行了超标准耗能加价。
六是为企业节能改造争取中央预算内和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十一五”期间,济宁抓住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有利时机,组织企业跑项目、跑资金,共争取国家、省各类奖励项目173个,无偿资金4.04亿元。(朱卫国 张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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