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嘉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的案件,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抓获。
4月8日上午,嘉祥县公安局经侦队接到嘉祥县疃里镇某村吴女士报案称:前段时间她收到广东发展银行的一封“催款函”,催款金额是9700元。据吴女士介绍她从来没有在发展银行办过信用卡,怎么出现的透支消费呢?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银行查询发现吴女士2008年12月份确实在广发银行办理过信用卡,且银行的登记信息与吴女士的身份证信息相同。办案民警分析,既然吴女士本人没有办过信用卡,那么只有吴女士的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民警遂启发吴女士她的身份证是否被盗、丢失或转借过他人。在民警的的帮助下,吴女士突然想到在2008年上学期间,她的同学何某为便于储存生活费曾经借用她的身份证办理过储蓄卡。根据吴女士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立即找到何某,并从其包内发现一张广发银行的信用卡,经核对信息该卡与“催款函”提供的卡号信息完全相同。在证据面前,何某如实供述了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犯罪实:2008年何某借用吴女士身份证办储蓄卡的同时办理了一张广发银行的透支卡,2009年毕业后在外打工期间先后通过透支卡消费了9700元,由于生活紧迫一直未还款,并且她还心存侥幸认为银行找不到她。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已被刑事拘留,透支的9700元已被追缴。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保管好个人资料,勿将个人信息随意泄露给他人 ;切勿将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在需提供身份证时一定注明使用用途,谨防被他人伪冒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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