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建设中,开发区(大安镇)始终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严格程序”的原则,牢把四个严格,确保稳字当头。
一是严格启动程序。各规划村在决定是否进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民主自治和民主决策程序,召开村民大会,征求启动建议,形成同意搬新拆旧,合作建房并按成本价购买的一致意见,并经2/3以上村民签字画押后,方可启动社区建设。
二是严格招投标和工程设计。社区建设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开展详规、勘察、施工设计等工作,规划设计方案经开发区规划审查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监督管理并邀请村组长、群众代表等参加开标会,择优选定建设单位。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抽调规划、建设、水利、民政、督查等部门的精干人员组建新型社区建设指挥部,每周召开社区建设调度会;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社区建设质量、安全督导组,每周不定期深入现场实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成立了由村民代表组成的质量监督小组,参与进度监督、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从而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和社区建设质量。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为确保社区建设工程款专款专用,镇政府特别出台了《社区资金管理办法》,将村民预交的工程款全部收交到镇经管站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做到账务公开、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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