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泗水县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淘汰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但是,这种淘汰需要一个过程,未来一段时期,高耗能、高水耗的产业还将占有一定比重,造纸、酿造、水泥、食品加工等行业作为该县支柱型产业,仍将继续发展;同时国家规定,“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考核指标由原来的2项增加为4项,污染物减排任务将更加艰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泗水县在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排放基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减排能力的基础上,提出到“十二五”末,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十一五末削减10%的任务目标,同时制定6项措施,推动“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过推进清洁生产,使企业尽快改变经济发展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企业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管理转变,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对企业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论证,确保企业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及工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污染物排放甚至实现“零”排放,逐步实现资源的循环使用。
二是全面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五”期间,将按照《泗水县“十二五”污染控制规划》要求,认真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创促治、以减促治、以考促治”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展农村污染防治。一是认真筛选申报农村治污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深入推进农村治污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引导扶持生态农业园等生态项目的创建,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三是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推动农村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对污染较重的畜禽养殖及农村工业企业,依法予以限期治理,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依法关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整治行动,减少农村污染物排放。三是推动 “以考促治”的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 巩固减排成果
“十一五”期间我县水污染防治成果显著,“十二五”期间,要切实管好用好污水处理设施,发挥好设施处理效能,毫不放松地抓好管理运行,确保外排水稳定达标,进一步巩固“十一五”治理成果,同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逐级下达到各污染企业,并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等,确保“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对通过治理能稳定达标的要强化现场监督,对超标排放者要依法限期治理,对达不到新排放要求又治污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停,确保泗河水质持续改善,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水质标准,同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企业
要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以及已关闭的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避免引进污染重、能耗高的项目,积极扶持和发展低污染,无污染的新技术产业综合整治的扎实开展;强化建设项目从预审批,建设监理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坚决制止重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五是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改善生态环境
以生态责任书为抓手,深入推动以“生态泗水”为目标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建设,重点推动华金湿地生态保护区建设,扩大湿地范围,遏制生态恶化趋势,确保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继续开展创建生态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活动,落实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分类指导,提升达标覆盖率。加强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各类重点资源开发活动严格按规划进行,到“十二五”末,基本消除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矿产资源采掘区域恢复治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好循环。
六是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加大管理力度,逐渐减少城镇直接燃用煤的用量,扩大城区烟控区面积,通过改造除尘治理设施,减少道路和施工扬尘;进一步发挥县垃圾处理厂的功能,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减少污染负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对危险废物进行从生产、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存放、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城市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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