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泗水房管部门获悉,1-4月份共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924起,其中农村户口471户,占备案总数的51%,超过半数以上。
据了解,该县自2009年7月实施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优惠政策以来,吸引了大批农民进购房安家落户,城镇化进程得到进一步加快。今年春节前后开展了大规模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优惠政策宣传活动,众多外出务工回家过年的年轻人进行咨询了解,同时对家乡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感到惊讶,并表示有意进城购房。进城购房农民可申办《农民购房优惠证》,凭优惠证在购房时享受众多优惠,对于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将获得所缴税额50%的奖励,首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50%交纳;免交抵押登记费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费;进城购房后,原宅基地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关系不变,还继续享受种粮等各项补贴;开发企业不得高于同期团购价出售给办理优惠证的农民;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购买地入户,纳入社区户口管理;从事个体经营者给予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税务部门一律免收办理税务登记工本费等。仅今年1-4月份就办理《农民购房优惠证》498个,农民进城购房已成为泗水商品房购买市场的“主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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