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0日始,济宁市邹城凡是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开展创业活动,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安排从业人员20人以下,经过工商等部门审批颁证认可为“微型企业”的,即可得到3万元的财政补贴。
邹城市为激励全民创业、扩大就业,决定以扶持发展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的“微型企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今年内决定发展200家“微型企业”,安排就业人员6000人。为鼓励起始资金困难人员创办“微型企业”的积极性,将从邹城市财政直接拿出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微型企业”的创业资金直补、贷款贴息和税收奖返,同时减免“微型企业”的所有行政性收费项目。
为确保扶持发展“微型企业”政策落实到位和“阳光操作”,邹城市成立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规定了扶持申报程序、审核批准环节、具体优惠政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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