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规范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济宁市2010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经自查、普查、抽检三个阶段,历时3个月顺利结束。此次年检有82家福利企业参加,其中79家合格,3家不合格,被撤销福利企业资格。
据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邹谨介绍,福利企业年检由民政、税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年检范围是全市已领取 《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并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所有福利企业。新认定的福利企业,可不参加当年进行的年检工作,直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后,年检工作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3月底完成,按照福利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区普查的方式进行,市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在各县市区年检的基础上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0%。
今年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规范的年检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形式,由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福利企业开展普查,市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进行抽检。各级严格对照福利企业年检的九条标准,以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为重点,认真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福利企业的规范化管理。2010年,全市79家福利企业年产值23.85亿元,共安置残疾职工2330人,占工作人员比例35%,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约1100元,全部购买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山进 刘静 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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