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102人死于车祸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发生损失较大、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共计758起 ,这些交通事故共造成102人死亡、82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7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1.29%、死亡人数下降42.37% 、受伤人数下降22.81% 、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3.35%。其中重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88起 ,死亡95人,伤6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0.54%、42.42%、32.26%。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市内四区77起 、死亡4人、伤78人 、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三区五市654起 、死亡77人、伤 722人、直接经济损失196万余元;高速公路发生27起、死亡21人,伤29人,直接经济损失33万余元。
据民警介绍,上午7时至8时,中午11时至下午2时,是交通事故的集中时段,分别占事故总数的9.51%、6.21%,上午时段主要是交通早高峰,车流量大、路况不佳,而在中午至下午时间,由于中午气温高等因素,人体容易处于一个疲劳期,判断力、反应力会因此有所下降。
侧面相撞事故死亡最多
据民警介绍,在上半年的交通事故中 ,小型汽车发生事故、造成死亡最多,共发生事故437起、造成49人死亡,占事故总数的一半多,而在各类车型中,私家车发生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最多,共发生事故551起、造成58人死亡,事故起数占总数的74%。而在车辆相撞的过程中,侧面相撞发生事故造成死亡最多,共发生事故405起,死亡37人 ,分别占总数的53.5% 、36.63%。民警分析,违法调头、违法转弯、抢信号、超速这四类违法行为中,最容易引发侧面相撞事故。
在驾龄方面 ,3年以下驾龄、6年至15年驾龄驾驶员发生事故较多。其中驾龄在6年至10年的发生事故最多,共发生事故201起 ,死亡26人,其次为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发生事故170起 ,死亡21人,分别占总数的 25.18% 、23.08% ,第三位的是驾龄在11年至15年,发生事故108起,死亡15人 ,分别占总数的16.%、16.48%。
驾驶陋习是罪魁祸首
“95% 的交通事故都是交通违法或是驾驶陋习引起的,只有约5%是由于车辆故障,比如爆胎等而发生的意外。”据民警介绍,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争道抢行这三类交通违法行为,是发生事故的三大杀手,根据上半年的数据,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268起 ,死亡 18 人 ,分别占总数的35.40%、17.82% ;违法变更车道发生事故57起 ,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7.53%、0.99%。以去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为例,2010年1月21日18时许,于某驾驶一辆轿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此时路口信号灯快变成红灯,于某为了争抢几秒钟时间加速行驶,而此时一名行人沿人行横道由东向西步行横穿重庆中路,于某避闪不及将行人撞了出去,行人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除了造成重大损失、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更多的则是刮蹭、追尾等轻微交通事故。“平均一天要处置10起 ,多的时候要处置15起左右。绝大多数都是因违法行为造成的。”市北交警大队威海路中队副中队长崔风正介绍说,在处置的轻微交通事故中,主要集中在违法变道、争道抢行、观察不周这三类情况,而在胶宁高架路上,则多是未保持安全车距而造成的追尾事故,此外,也有开车打电话、低头捡东西、聊天过于投入等情况引起的。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