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5日至9月5日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创业项目。据悉,济宁市每年将从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中,拿出专款用于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租金补贴、贷款贴息、税费返还及有关奖励等。
此次征集的创业项目要符合以下条件:毕业后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证书签发之日算起),由毕业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看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主要以从事电子科技、信息技术、软件开发、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现代企业为主;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团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另外,我市每年将从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中,拿出专款用于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租金补贴、贷款贴息、税费返还及有关奖励等。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享受其当年实际支付场地租金的50%的租金补贴,连续补贴三年;根据其所缴纳的地方级税收,由市级财政给予等额补贴;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50%或全额贴息等。(记者 邱茂盛 通讯员 张慧慧)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