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泗水县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把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县29万城乡居民从中受惠。
据悉,凡具有该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4500元、6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成员缴费给予补助。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缴费补贴。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根据国家规定和泗水县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