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9月6日讯(通讯员 侯伟)近日,曲阜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曲阜市林业局荣获“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通报指出,曲阜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广泛发动、扎实推进,圆满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全市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给予市林业局通报表彰。同时,鼓励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更大成绩。通报还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严格按照“实干当头、全力全速、敢于负责、全面创新”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2711”工程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去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曲阜市林业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稳妥推进,圆满完成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在林改方案制定的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集体林地分不分、分到什么程度、怎么分等重大事项,全部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在勘界发证阶段,通过采取高精度GPS勘界、推行“四到场”工作法等措施,做到地块、类型、面积和四至界限“四明确”,切实把林权证办成“铁证”。全市共登记林地1958宗、发证1423本,确权到户率达100%,实现了应改尽改,并且未发生一起林权纠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开展林业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农民群众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林改实现了“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育林的积极性。二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林改广大农民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积极落实管护责任,长期以来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类林业案件明显下降,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得到巩固。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坚持不回避矛盾、不回避困难,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和化解了一批山林纠纷,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改善了干群党群关系,推动了乡风文明,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