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畔网讯: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在邹城市东外环与岚济路路口,将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违法人员王代银(男、42岁、邹城市城前镇小岔河村人)、王新华(男、44岁、邹城市城前镇小岔河村人)、赵刚(男、36岁、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临涧村1002号)抓获,当场查获假冒哈德门卷烟六箱和红色长安面包车(车牌号鲁QEW816)一辆。
经查,自2011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代银四次租用赵刚的面包车,在邹城市物流公司接从河南商丘购进的假冒“哈德门”卷烟四十四万支,并在平邑销售,其同村王新华帮其贩运三次,数额为三十二万支。三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新华、赵刚已被刑事拘留,王代银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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