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兖州市被纳入国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试点县(市),该市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兖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该市实际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吸引更多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目前,农村居民参保233272人,参保率98.3%;城镇居民参保8913人,参保率98%;今年征缴保费1.025亿元;为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55424人、城镇居民6077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695.88万元。
一是合理确定缴费档次。设立了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8个参保缴费档次,便于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灵活选择,较好地满足了不同收入群体的参保需求。
二是资助困难群体参保。对于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使他们不掏钱或少掏钱就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目前,累计为1544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106万余元。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对于应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的30元缴费补贴,该市全额承担,同时再将济宁市财政给予的缴费补贴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实际缴费补贴标准达到31.8元,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今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为民十件实事,列支55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
四是拓宽基金筹集渠道。在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村、社会公益组织、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参保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补助或资助,提高参保人员缴费能力和水平。目前,各类经济组织为26个村居15600人提供资助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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