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在省城佛山街路口,一位市民推着坐在轮椅里的老人过马路.。在城市的街头,这种场景并不鲜见。
◆核心提示
9月29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的提案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以房养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早在2007年,上海市就曾推行过“以房养老”的模式,但最终因应者寥寥而停止。在老龄化速度加快,空巢家庭增多的背景下,作为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到底哪些因素在制约着“以房养老”的推行?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以房养老”又有多少可行性?
□ 本报记者 刘江波
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
“以房养老?听说过,对于子女相对较少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应该是减轻了他们的负担,并且老人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养老服务,道理上说得过去,情理上就不好说了。”一位56岁的市民面对记者的提问,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当记者问他是否会采取以房养老时,他非常肯定地说:“不会,因为我自己有退休金,也有自己的房子,需要的时候可以请保姆。”
这位市民看似矛盾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大众对于以房养老的态度。
尽管现实中也存在少数老年人通过出租房子来赚取一定费用,借此提高自身晚年生活质量的行为,但是这离实际意义上的“以房养老”还有一段距离。
有关专家表示,国外的以房养老模式是通过将房屋产权先抵押出去而后获得定期的收益,又称作“倒按揭”。即为在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后,才能享受到一定的养老服务。而在国内,房子被赋予了太多的东西,这其中并非仅仅包含经济价值在里面,一旦变换了房子的所有权,很多老年人并不能接受。
不仅如此,记者了解到,以房养老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同样存在一定的困难。
“要开发一个新的险种,就需要全面地做一个风险评估,并且需要一定的经济数据,就保险公司而言,还要看能否给其带来一定经济效应。”山东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张芳洁告诉记者,“以房养老模式显然是一个长期的险种,但是在房地产市场前景很不明朗的前提下,无法找到明确的利润增长点,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承担这个风险。”
需要迈过多少坎?
“以房养老”在现实中需要迈过多少坎?记者分别采访了两家老年公寓,一所为公办,一所为民办。两者对以房养老,都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我们这里没有以房养老的情况,哪怕是通过出租房子住进来的也没有,大部分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半自理的情况,自己能左右房产的很少来到这里,有的老人是被动选择这里。”一家公办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便是通过以房养老来到老年公寓,条件也应该和居家养老相差不大,或者在一定程度上要更好,但是现在很多老年公寓根本达不到这样的条件,养老设备都跟不上。”
一年前,这里的工作人员曾告诉记者,护工短缺非常严重。然而这次采访,专业护工的缺乏更加严重。随着房价上涨,由于是在租房经营,这家老年公寓的房租也水涨船高,经营上困难重重,养老设施的缺乏等因素限制了老年公寓的进一步发展。
该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养老机构经营困难,同时也存在着大众在观念上对于养老公寓的不认可,认为住养老公寓在面子上过不去,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
此外,目前在省城,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的老年公寓不仅屈指可数,同时高昂的费用也使普通人不敢问津。
遭遇传统挑战?
“以房养老在现实中可能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家庭内部中亲子之间的关系如何来协调,处理不好会影响代际关系。”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副所长周德禄告诉记者,“在以家庭为主要养老模式的前提下,以房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只能是作为一种补充。”
周德禄认为,以房养老面对的人群非常有限,首要的前提是明确老人对于房产的所有权。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很多手中有房的老人并不担心自身的养老问题,而没有房产的老人以及农村中的老人,推行以房养老对于他们而言没有实际意义。
作为一种主流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除去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外,更多的是给予老人精神上的慰藉。采访中,一些市民明确表达了对于家庭养老的钟爱,“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在哪里都赶不上在自己家里舒服。”而微博博主“不磷不缁1”更是道出了以房养老在家庭中面临的困境,“贷款买房,中年还贷,到老了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以房养老,这种国外流行的方式对中国的国情和养老观念是一个挑战……几千年的子女赡养老人,遗产留给后代的观念根深蒂固,不可能说改就改。”
张芳洁认为,关于以房养老,在国家层面,与此相关的制度、政策和法规并不完善,在个人层面上,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依然在影响着人们养老方式的选择,家庭养老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人们的主要养老模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