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讯 “德州市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保障性安居建设中投入这么大,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取得这样的局面是非常不容易的。”这是10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视察组在德州视察后,对德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出的评价。到9月底,德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91个项目,共16331套,总投资16.2亿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9.8%,开工率在全省居第二位。
德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走在全省前列,得益于他们把建设保障性住房作为全市的“一号工程”,工程实施中做到了资金、措施、监管“三到位”。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德州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对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政府直管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结余资金,用于发展公租房;同时吸收各类开发区、大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参与建设公共租赁房;在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鼓励住房开发企业投资参与建房。全市推广了宁津、平原等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房同建”经验。
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德州市委、市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采取划拨、点供、允许使用自有土地建设等多种办法,保证了用地供应。市里在中心城区选取600多亩土地,作为“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储备用地,今年投入使用110.32公顷。市里对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租房,原为划拨土地的,暂不改变用地性质;原为出让土地的,不再缴纳用途差价。去年至今,全市依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3亿多元。
旬报月查,约谈问责。市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台账,实行一旬一统计,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将各县(市、区)建设进度直接通报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作为考核干部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包工程进度、包质量安全、包任务完成、包台账数据统计、包考核奖惩“五包”责任制。对工作不力、工程进度迟缓的县(市、区),实行负责人约谈制度,进行重点督查督办,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严格问责。同时加大核查和公示力度,严格实行“五审三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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