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0月24日讯(记者 张长在)今年,济宁市财政增加1.6亿元,全面提高各项优待金和补助金标准,鼓励适龄青年入伍。
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城镇和农村义务兵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按当地优待金标准的2倍和2.5倍发放。在提高优待金的同时,提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对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和1.5倍的数额发放。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并对退役士兵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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