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城区正加快进行供热计量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终端用户供热计量智能化、住户用热自主化,听到这样的消息,按说小区业主们应该很高兴,可济宁市鑫源小区的业主们却遇到了件烦心事。
济宁市鑫源小区是今年年初刚刚启用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居民一早就盼着今年能够过个暖冬。10月11日,小区里张贴了一份缴费通知,就在居民们满心欢喜准备去交取暖费的时候,却发现通知上还有一笔额外的费用。
济宁市鑫源小区业主杜女士:“问题就是这个1800的表钱,也是个天价表,当时开会就问怎么1800,这么贵,他(物业)说是上边规定,之后就这么着就算了,而且今年还不给安上。”
在小区单元门口,记者见到了这份缴费通知,上面写到,本季度采暖,如有住户不交取暖费以及供热计量表两笔费用,将按放弃本次开通处理,下一个采暖期开通时另行收取开口费。面对这样强行措施,居民们很是无奈。
济宁市鑫源小区业主杜女士:“因为开口费已经交上了,买房子的时候就交了,交了3000多,但是通知说如果第一年不用的话,第二年另行收取开口费,俺一想如果不用的话,那3000多不就作废了吗。”
居民们说,他们因为经济困难享受到政府的住房补贴,才能入住经济适用房小区,可如今安装购买供热计量表要居民承担,他们对此不能理解。更让业主们疑惑的是,小区物业贴出的通知,没有加盖任何公章,更没有向居民说明收费的依据,这也让居民们对计量表收费依据产生疑问。随后,记者跟随业主找到了鑫源小区的物业。
记者:“如果今年不适用暖气的话,去年的开口费还要再交一次是吧?”
物业:“这个我们不清楚,这事我们开发公司他们知道,你去开发公司给他们交涉。”
记者:“这个通知不是你们物业发布的吗?”
物业:“不是,不是 ,是开发公司。”
那么,作为小区开发商,济宁市鑫源盛和置业有限公司,对于1800元的热力计量表又作何解释呢?
济宁市鑫源盛和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小区在2011年1月27号之前就已经把房屋成本核算完毕了,当时在核算成本的时候,这个热计量表费用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具体交多少钱,所以说造成我们这一块没法往某一单位或地方去交钱,所以说造成房屋成本里面不含热计量表费用。”
供热计量表的成本没有被计入当初的房屋成本审核中,这个责任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如今又是否该由居民来买单?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济宁市四合热力公司。
济宁四合热力公司运行部负责人孔令军:“因为热计量表,新建建筑达到热计量要求之后才能进行供热,如果没有达到,热计量费用应该由建筑单位承担。”
随后,这位工作人员给记者拿出了2010年山东省住房建设厅颁发的相关文件,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抓紧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开工的新建建筑进行检查清理,凡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或已安装但不达标的,由原开发建设单位缴纳装置采购安装费用。
济宁四合热力公司运行部负责人孔令军:“鑫源小区应该是09年以后建的吧。”
记者:“为什么当时上房的时候没有交现在才开始交。”
济宁四合热力公司运行部负责人孔令军:“开发公司至于怎么把这个部分钱转嫁给老百姓我们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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