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取保候审案件,依法收取、没收保证金,提高办案质量,近日,邹城经侦大队集中人员和时间对案件中的取保候审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
此次工作主要是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及对2010年来所办取保候审案件进行自查。一是适用取保候审,是否合法,是否有保而不侦,以保代侦问题存在;二是对于没收保证金问题,是否根据法定条件、权限予以没收,是否履行法定程序;三是是否有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问题;四是取保候审是否有超过法定期限的问题。自查活动中,大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总结和整改,收到了良好效果。(邹城经侦大队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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