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安机关决定开展重点打击整治商业贿赂以来,邹城经侦大队立足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打击处理了一批商业贿赂犯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邹城经侦大队在打击整治商业贿赂犯罪行动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严厉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将商业银行、医药购销、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作为治理的重点,集中精干警力进行有效治理。
二要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公安机关作为打击商业贿赂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在强调打击的同时,要积极协调各治贿职能部门,将舆论引导和宣传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各种途径对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涉及贿赂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较好的舆论导向。
三要对打击整治商业贿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彻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就要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要通过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拓宽信息渠道来源;经侦大队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使监督检查成为长效机制。
(邹城经侦大队:王永 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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