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临时性社会救助工作,缓解春节期间特困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日前,我市开展了“关爱特困职工家庭”临时救助活动,组织对市直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家庭进行生活救助。此次活动共救助9个企业系统、涉及96个企业(单位)、299户困难家庭,落实救助资金19.3万元。
临时性救助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济、城乡医疗救助等共同构成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2009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对临时救助制度进行进一步规范完善,在全省率先将救助范围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和人户分离人员,明确了资金财政支付渠道,规范了救助类型,扩大了救助范围,明确了救助标准,提高了救助效果。2011年,全市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04.4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家庭9290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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