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区环城西路圣祥小区的秦女士打来热线称:“春节过去了,我家剩了很多的鞭炮,存放在家里总觉得不安全,扔了挺可惜的,但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城区多名市民,不少市民家里烟花爆竹还有“存货”,而阳台、地下室、厨房、甚至床铺底下则成了它们的“集结地”。
秦女士告诉记者,春节前丈夫专门买了很多鞭炮、烟花,没有想到朋友们又送了不少。“除夕夜和初一只放了几挂鞭炮,剩下这么多,元宵节也处理不完啊。”据了解,市区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已经撤去,虽有几家规模稍大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仍在营业,但当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询问是否回收烟花爆竹时均被告知不可以。“零售点没有回收市民剩余烟花爆竹的义务。”济宁市安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不清楚这些剩余的烟花爆竹购进渠道,所以零售点不会回收市民剩下的烟花爆竹,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回收到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过了正月十五城区再销售烟花爆竹就属于违法经营。“零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将退货给配发的批发厂商,或寄存在原批发厂商仓库内,明年再提货。”那么,市民剩余的烟花爆竹到底该怎样处理?这名工作人员建议,由于元宵节过后城区内不允许擅自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市民最好在元宵节前将剩余的烟花爆竹燃放完,不要存放在家中,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剩余少量的烟花爆竹最好装到纸箱或木箱中,远离火种或暖气片等发热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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