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政策真是越来越贴近民心了,想不到现在生宝宝还能获得如此高额的生育保险费,做为全市第一例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人,我实在太幸运了。”汶上县邵宁、高爱琴夫妇从县人民医院结算处工作人员手中接过3250元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时激动地说。邵宁、高爱琴夫妇于2012年1月25 日在县人民医院生育一女,从产前检查、护理、住院到孩子生育再到出院共花费3891元,报销3250元,报销比例高达84%。
从2012年1月1日起,不管准妈妈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还是企业员工,也不管是否为汶上县户口,只要你参加了汶上县的职工生育保险,从怀孕一直到生小孩,期间的检查、生产包括产后的护理,获得资助一视同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该县建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后,实施的又一项保险制度。标志着该县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据该县医保处负责人张庆忠介绍,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享受50%的生育补助金。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有工作单位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应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患妊娠期、分娩、产后等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结算办法,按105 个病种分别确定最高限额标准。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单病种结算,生育医疗费低于限额标准110%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拨付。新出现的病种,由医疗机构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并确定最高限额标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按规定结算。
此前,企业单位女职工在怀孕、生产中可以获得不同比例的费用报销,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女职工往往无法享受生育时的费用报销。《汶上县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办法》和《汶上县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一样,职工同等享受生育保险的规定。据悉,汶上县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并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为其全部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全额拨款单位的生育保险费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由财政拨付到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专户;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由县财政代扣代缴;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税前自有经费中列支。
近年来,汶上县率先在全市率先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为全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出了表率,积累了经验。现在,该县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又走在了全市的前头,率先启动实施,既为广大干部职工做了一件实事、好事,又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的开展,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还为树立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增了色,添了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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