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各地相继调剂高温津贴标准 专家呼吁出台法规

时间:2010-07-07 16:12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中广网重庆7月7日消息(记者张晶)据记者懂得,为减少户外高温作业的劳动伤亡事件产生,河北石家庄等地已出台处所法规,严禁建筑施工场合高温室外作业,一些处所劳动保障部门也相继调剂了高温劳动津贴标准。

  另据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也于近日发布工会组织维权提示,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结束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下降劳动者工资,由于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属于工伤。该报道还称,上海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现,高温严重影响高温作业一线劳动者,特别是冶金、运输、建筑施工等一些在高温车间、露天野外条件下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中暑或高温伤亡事故。然而,眼下仍有个别企业逼迫职工在烈日炎炎的环境下从事沉重的劳动。上海市总工会请求,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剂作息时间,采用措施以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

  目前我国高温气象劳动作业管理及其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均由处所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尚无统一的法律保障。惟一一部劳动者高温作业下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措施》,其中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础原则、技巧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别高温作业的行业。

  有专家呼吁,应尽快出台具有操作性的法规,代替这部履行了半个世纪的“不合时宜”的法规。

  劳动保障部门提示 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 治疗期间有工资

  劳动保障部门提示,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干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供给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如呈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北京高温津贴翻倍 室外不低于120元/月 室内不低于90元/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干负责人6日表现,决定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据介绍,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本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剂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合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本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剂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调剂后的新标准从2010年7月开端履行。

  北京市人保局相干负责人称,每年的6月到8月,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气象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用有效措施将工作场合温度下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户外作业“停工避暑” 应当更加人性化 看温度莫看时间段

  面对不断攀升的气温,“火炉”石家庄市建筑工地广泛履行中午12点至下午2点时段结束室外作业。记者5日手持温度计从这个市一些建筑工地调查发明,尽管过了“停工避暑”时间段,现场温度依然远超应结束户外作业的标准值。

  国家《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措施》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应定时测定和记录作业区温度,以便及时采用改良防暑措施。几位农民工看到记者手中温度计显示的温度后说,户外作业“停工避暑”应当更加人性化,看温度莫看时间段。他们建议立法规定只需温度达到必定标准,建筑工地必须停工。

相关阅读
  • 个税再出减负“大礼包” 专家建议及时调整专项抵扣额度
  • 几内亚政府呼吁反对党协助推进议会选举进程
  • 联合国呼吁各国取缔将通奸视为犯罪的法律
  • IMF世行年会全体会呼吁各国“合作和实践”
  • 巴黎举行“5000人盛宴”活动呼吁节约食物
  • 联合国专家称拉丁美洲需要改变消费和生产模式
  • 德专家认为金砖国家增长故事仍将继续
  • 专家认为亚洲经济增长放慢仍属健康

    • 上一篇:周边国家驱赶抓扣我国南沙作业渔船200多次
      下一篇:社科院蓝皮书:新媒体转变传媒格式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