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3月19日讯(记者 王德琬 通讯员 卢兆敏 付中亚) 去年11月起,兖州市对保障房“门槛”进行了调整,保障房申请条件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和户口等条件均适当放宽。其中,家庭人均年收入条件,由低于上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提高到80%;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兖州市城区常住居民户口5年以上,变为2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低于15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
“2010年我就想申请廉租房,可当时不符合条件。居委会去年年底通知我可以申请了。”3月17日,在今年1月份顺利提交廉租房申请的兖州市牛旺社区居民高金荣激动地说。高金荣一家五口,父亲患脑出血生活不能自理,母亲患精神疾病没有工作能力,姐姐与弟弟虽然都已工作,但收入也不高。高金荣结婚前,五口人挤在一套40多平米、一室一厅的廉租房里,去年结婚后,高金荣只好和妻子在外租房住了。“我每月收入1000元左右,媳妇怀孕后,花销大了,再加上每月近600块钱的房租,生活入不敷出。”
高金荣一家之前申请了一套廉租房,在他结婚后并没有与父母分户,按照原来的政策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的。“结合新补充的政策,考虑到高金荣的实际情况,他可以再次提出廉租房申请。所以居委会得知放宽政策后就立刻通知了他。”兖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侯凤成介绍,兖州市从2008年开始保障房建设,目前已建成保障房888套,在建保障房1072套,今年准备新建1180套。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该兖州市也加大了保障房覆盖面。
同时,为了防止因申请“门槛”放宽而导致的保障房资源浪费,兖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特别规定,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到分房要经过五个“关卡”。首先,申请人所在居委会或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给审批表,在进行调查、核实、公告无异议后,报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复查;无异议后,将情况汇总报民政局核实申请人的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资格,并出具认定证明。此后,再由兖州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单位和当地新闻媒体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目前,兖州市保障性住房率达到9.07%,自启动保障房建设分配以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和上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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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降低保障房申请门槛 加大保障房覆盖面
时间:2012-03-26 15:49来源:网上搜集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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