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1所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全部实施药品集中采购,零差价销售。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共减轻群众药费负担4亿元。
2010年4月开始,我市各县区分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全市168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16种省增补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一体化管理和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5121所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数量占全省的1/6。部分县区还规定新农合定点民营医院也必须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并参加省网采购。
据了解,各县区组织基层机构统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药品总到货率达98%。全市按区域划分为5个片区,统一时间分片点击。在财务管理方面,各县区设立财务管理中心,开设专门账户对基层帐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为有效缓解基层医疗机构的垫资压力,同步推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制度,实行按月预拨、定期结算。
目前,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金额达6.3亿元,减轻群众药费负担4亿元。
记者朱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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